前 言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,防治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,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,保护环境,保障人体健康,制定本标准。
本标准是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组成部分。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危险特性技术指标,危险特性符合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,须依法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。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由以下七个标准组成:
1、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
2、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
3、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
4、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
5、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
6、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
7、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
本标准对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-浸出毒性鉴别》(GB 5085.3-1996)进行了修订,主要内容是: ——在原标准14个鉴别项目的基础上,增加了37个鉴别项目。新增项目主要是有机类毒性物质。 ——修改了毒性物质的浸出方法。 ——修改了部分鉴别项目的分析方法。 按有关法律规定,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。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。 本标准起草单位: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、环境标准研究所。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7 年 3 月 27 日批准。 本标准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,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-浸出毒性鉴别》 (GB5085.3-1996)同时废止。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。
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
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浸出毒性为特征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。
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、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固体废物的浸出毒性鉴别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 508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。
HJ/T 299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
HJ/T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
3 鉴别标准 按照HJ/T 299制备的固体废物浸出液中任何一种危害成分含量超过表1中所列的浓度限值,则判定该固体废物是具有浸出毒性特征的危险废物。
表1 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值
表1 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值
序号 危害成分项目 浸出液中危害成分浓度限值(mg/L) 分析方法
无机元素及化合物
1 铜(以总铜计) 100 附录A、B、C、D
2 锌(以总锌计) 100 附录A、B、C、D
3 镉(以总镉计) 1 附录A、B、C、D
4 铅(以总铅计) 5 附录A、B、C、D
5 总铬 15 附录A、B、C、D
6 铬(六价) 5 GB/T 15555.4-1995
7 烷基汞 不得检出 GB/T 14204-93
8 汞(以总汞计) 0.1 附录B
9 铍(以总铍计) 0.02 附录A、B、C、D
10 钡(以总钡计) 100 附录A、B、C、D
11 镍(以总镍计) 5 附录A、B、C、D
12 总银 5 附录A、B、C、D
13 砷(以总砷计) 5 附录 C、E
14 硒(以总硒计) 1 附录B、C、E
15 无机氟化物(不包括氟化钙) 100 附录F
16 氰化物(以CN-计) 5 附录G
有机农药类
6
序号 危害成分项目 浸出液中危害成分浓度限值(mg/L) 分析方法
17 滴滴涕 0.1 附录H
18 六六六 0.5 附录H
19 乐果 8 附录I
20 对硫磷 0.3 附录I
21 甲基对硫磷 0.2 附录I
22 马拉硫磷 5 附录I
23 氯丹 2 附录H
24 六氯苯 5 附录H
25 毒杀芬 3 附录H
26 灭蚁灵 0.05 附录H 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
27 硝基苯 20 附录J
28 二硝基苯 20 附录K
29 对硝基氯苯 5 附录L
30 2,4-二硝基氯苯 5 附录L
31 五氯酚及五氯酚钠(以五氯酚计) 50 附录L
32 苯酚 3 附录K
33 2,4-二氯苯酚 6 附录K
34 2,4,6-三氯苯酚 6 附录K
35 苯并(a)芘 0.0003 附录K、M
36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2 附录K
37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3 附录L
38 多氯联苯 0.002 附录N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
39 苯 1 附录O、P、Q
40 甲苯 1 附录O、P、Q
41 乙苯 4 附录P
42 二甲苯 4 附录O、P
43 氯苯 2 附录O、P
44 1,2-二氯苯 4 附录K、O、P、R
45 1,4-二氯苯 4 附录K、O、P、R
46 丙烯腈 20 附录O
47 三氯甲烷 3 附录Q
48 四氯化碳 0.3 附录Q
49 三氯乙烯 3 附录Q
50 四氯乙烯 1 附录Q
注1:“不得检出”指甲基汞<10ng/L,乙基汞<20ng/L。
4 实验方法 4.1 采样点和采样方法按照HJ/T298进行。